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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鉴定全国取消 第三方评价全面取代8月8日,科技部网站公告了部长万钢签署的第17号部长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的废止,意味着今后全国范围内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再继续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价。那么,以后科研教学等单位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价需求谁来满足? 根据国务院《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今后科技成果的评价评估由成果所有者或委托方,直接委托诸如中国农学会这样的行业组织,亦即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并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对评价工作实行自律管理。据悉,全国第一家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的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中国农学会科技评价分会,已于今年2月获准成立。 科技成果鉴定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过去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直接组织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而通过行业学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进行独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更有利获于得投资方和合作方的认可,更有利于成果转化交易的顺利实现,也更有利于获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中把第三方评价结论作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也把第三方评价结论作为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的重要佐证。农业部也明确中国农学会等评价机构签署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可作为农业部科技成果登记、科研计划立项、成果转让交易、资产评估、中华农业科技奖和农牧渔业丰收奖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科技奖励评审、生产许可证审批、科技成果宣传推广等的重要佐证。 为探索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2009年科技部就启动了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中国农学会作为首批全国**获得科技部颁发评价资质的农口学会,在第三方评价方面进行了大量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9-2016年,中国农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迅猛发展,先后组织院士专家2000多人次(其中院士360多人次),对全国240多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围绕成果转让、水平评价、投资融资、国家科技奖及省部级科技奖申报等不同需求进行了评价。经中国农学会评价后,30%成果得以顺利融资或转让,80%成果获得了省部级科技奖。2014年,一批申报国家奖的成果评价后,73%获奖。2015年、2016年,在获国家奖的全部农业成果中,50%经过了中国农学会评价。 中国农学会以服务为宗旨,以问题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为目标,凭借科学精良的评价队伍、严谨务实的评价方式、娴熟优质的评价流程和专业负责的后期服务,使一个又一个科技成果浴火重生、脱胎换骨,受到委托单位和院士专家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赞赏,也得到大众媒体的争相报道,树立了良好口碑,创立了评价品牌,也为评价同行树立了标杆。 2014年,《科技日报》在获悉中国农学会第三方评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后,经科技部推荐专门对中国农学会成果评价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9月17日《科技日报》第6版大篇幅报道了中国农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情况——《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点亮绿灯——走近科技成果评价中国农学会试点》,详细介绍了中国农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中国农学会评价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供稿:科技评价处) |